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

I just didn't do it

因為大滋哥好聲好氣咁問點解我最近無寫blog,但我就極之寸咀地回回應他,心生懊悔之下,我決定立即更新我的網誌,以行動回應大滋哥的查詢!

早兩天,地李老師說服了我陪她看一套電影──「儘管如此我沒做過」(I just didn’t do it)。想不到很好看而且很有意思。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取材自日本每天都會發生的社會問題。金子徹平(加瀨亮飾演)在一班擠迫的列車上被指非禮一名女學生,事件搞來了警察處理,他被戴上手扣被關進了拘留所;儘管他在警署錄取口供時否認曾非禮女學生,可是警察卻認為徹平是非禮罪名成名。原本只要認罪罸款便了事,可是徹平為了清白,不惜堅持到底否認這宗99.9%被控有罪的非禮罪。」(摘至yahoo電影)

電影是反映日本現今不公的司法制度。一開始很難相信日本這麼一個被喻為亞洲最文明的國家也會發生這樣的事,或者因為人始終是人,不是神,並不能做到事事公正,有時是人的自私和罪令到公平公正不能實現,有時可能是人本身的限制使真正的公平不能被實現在地上,正如片末徹平自白時所說,法庭並不是找出真相的地方,只是一處按著所得資料作出裁決的地方,真正知道真相的只有他自己一個。

人所知的真的很有限,尤其是當人自以為是的時候,知道的就更少,因為自以為是的人不願聽得更多,更不願接收一些與他看法不一致的資訊。片中的警察、證人、受害人、法官,甚至是徹平的辯護律師,一開始就認定他是色狼,所以無論他如何解釋當日發生的事,他們也認為他在掩飾,在狡辯,不停提出其他的質詢,挑剔他的解釋,甚至把一些事實扭曲,目的只是要把他入罪。但整件審訊的動機和目的不應該是找出他有否犯罪嗎?為什麼會演變成決定如何懲罰他呢?

整個審訊共有兩位法官,第一位深信刑事法庭的最大原則是不能讓無辜者含冤受屈,所以他願意細心聆聽各項的證供,而且他也是一個很謙卑的人。第二位則是一位心高氣傲的,正如辯護律師所言,過份相信自己的人很討厭別人欺騙自己,故此會對別人的說話提出很多的懷疑,以證明自己的想法是對的。那位法官根本沒有好好查看暸解各方面的證供,甚至當辯護律師提出加入新的證物時,也即時否決,原因只是他覺得沒有需要,這是哪一門子的事?

電影最後打出了一段文字說:「請用審判自己的方法去審判我。」我們實在有很多時候對別人太苛刻,對自己太寬鬆。這會否是我們今天的寫照呢?






(圖片取自yahoo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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