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會錯意

  1. 早上靈修時,看到標題是"Delayed Consequences"。立即想到我的禱告,看來神要安慰我,告訴我萬事衪都有預備,萬事也有定時。
  2. 翻開經文,以西結書12:21-28。
  3. 發現主耶和華在這幾章經文常重複提到衪的說話必定成就,不再耽延(None of my words will be delayed any longer; whatever I say will be fulfilled.)。
  4. 心中暗喜。
  5. 可是當我多看兩遍,又覺得有點怪怪的。
  6. 特別再找中文和合本看一遍。
  7. 讀完那篇靈修分享文章後,才發現我會錯意。
  8. 經文提到不再耽延的原來是神的審判。
  9. 神訓斥一班以為犯罪沒有後果的以色列民,告訴他們衪的審判必不遲疑。
  10. 我們犯罪後,神不會立即擊殺我們。於是我們以為犯罪是沒有後果。神不會理會,也不會知道。
  11. 神的寬容不是縱容我們繼續犯罪,衪是給予機會我們回轉悔改。
  12. 任由自己為所欲為,只是在渺視神的慈愛、輕忽衪給予的機會。
  13. 原以為神會哄我,原來神在教訓我。
  14. 多難過多不好受,都不是發脾氣、犯罪的借口。
  15. 我可以在神面前大哭、禱告,但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16. 上一次認罪禱告時,神的回應是second choice。
  17. 今次衪的回應應該是second warning。
  18. 不能再任性了。
  19. 我想如果今早有人看著我靈修,一定會發現我滿臉通紅。
  20. 幸好應該只有神看到我的窘態。

1 則留言:

echo 提到...

很好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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